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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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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 2023-10
  • 08 2023-03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2022年度)

    我单位已了解《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知晓本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及表述符合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披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27 2022-12

    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和报告2022-2

    温控器的工作原本年度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委托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样,检测报告附后。

    检测结果表明:

    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VOCs监测结果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电子产品制造标准。

    2、排放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活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08 2014-08
  • 18 2014-07